公交线路将严查“价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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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06:33 深圳商报 |
市民投诉公交票价节日大涨,物价、交通部门回应 公交线路将严查“价目表”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季杰)本报报道的《部分公交票价节日大涨》一文引起了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昨天下午,市物价和交通部门联合召开通气 会,公布初步调查结果:市民投诉的涨价情况,大部分是由于公交企业平时执行低于政府定价的票价,而节日期间恢复执行政府定价所引起的误解,不属于乱涨价。但在调查中也发现,有6条线路确有借节假日乱涨价问题。市物价局副局长范鸣春表示,市民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关外公交和深圳到东莞等地大巴线路。市物价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公交车并没有超出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之所以出现“涨价”,主要原因是客运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不少公交线路平时执行低于政府定价的票价,节日期间客流量比较大,这些公交线路又恢复执行政府定价,给市民造成涨价的印象。 范鸣春举例说,从宝安到坪山的654线路,物价部门规定的全程票价为每人次18元,但在平时,该线路大巴执行的票价是每人次10元到12元;从宝安到横岗的616线路,规定的全程票价为每人次14元,在平时,该线路大巴执行的票价为每人次8元到9元。 对于物价部门的说法,市交通局副局长陈惠港表示认同。他说,在调查中,也基本查实有4家企业的6条线路借节假日乱涨价,侵害了公众利益。 陈惠港说,对于违规企业,市交通部门将结合“三卡四挂钩”工作予以严惩。 市物价局总经济师马裕滨说,在检查中,物价部门发现一些公交企业没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有些公交线路出于竞争的需要,在车内张贴的竟然不是政府规定的价格标准,而是自己平时执行的票价标准,“一旦恢复政府定价,很容易引起市民误解。” 对此,马裕滨表示,近日物价部门将对全市公交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平时执行低于政府定价的公交企业,应尽可能在车内进行标示说明,以免乘客误解。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季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