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颁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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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09:07 金羊网-新快报 |
外部董事当审计委主任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颁布并实施了《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此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熟悉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等方面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应当由外部董事担任。企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本企业及子企业( 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近日,国资委还发出了《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应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到经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