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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2月1日后 办理房产证不得逾3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14:14 大华网

  新华社重庆10月6日电近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中规定,办理房产证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这项条例规定,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市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时限是:设定登记、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从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因集中办理需要延长的,经上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和理由告知 申请人。

  条例明确规定,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权属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若没有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登记,将由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将于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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