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心“免税价”不平反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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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15: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香港本是免税港,何来专门“免税店”? 本报综合消息 据《新快报》报道,香港有些所谓专门为“自由行”内地游客而设置,专售影音器材、化妆品、手表等产品的“免税店”,价钱不平反贵。不少店铺声称售价比市面便宜,游客将发票给海关即可享免税,其实并非如此。香港消委会坦言,以“免税店”作招徕的手法,误导消费者。 声称产品可享海关免税 有记者日前以游客身份,到尖沙咀一家挂着“免税店”招牌的影音店购物,一名男店员向记者展示一款日本品牌的数码相机,并说,该相机原价3800元,但游客能以2888元的“免税价”购买。但记者发现,同款相机在一般连锁电器店的售价仅为2600元。 在土瓜湾一间“免税商品店”,门外马路排满一部部接载内地游客的旅游车。有职员向记者推销一只所谓瑞士品牌、价值2000多元的手表,说只要“买够三只”,便可有“免税优惠”。另一名店员又向记者推销价值4900元的瑞士品牌“五星表”,说只要向海关出示他们签发的发票,一定不用交税。 自用物品其实原本免税 事实上,根据海关规定,内地旅客入境的行李规定为:衣料、衣服、鞋、帽、工艺美术品和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都免税,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至1000元的物品每种限量一件。另外,人民币1000至5000元的生活用品,则要征税并限带一件。但据带团的导游称,基本上旅客不带同款的大量产品,都可说是自用而获免税。 免税店有误导游客之嫌 香港消委会发言人苏伟生称,除烟酒外香港是免税港,“免税店”并没有特别“免税”的货品。不过,香港目前未有法律监管使用“免税店”之名,把店铺称作免税店,并不犯法;本地消费者一般都知道香港没有销售税,但对游客则有误导之嫌。 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消费者对旅游业的十大不满,其中,内地客对购物店以“免关税”等形式诱导消费者尤为不满。 香港入境旅游接待协会负责人坦言,目前香港的免税店只是一种销售手法。“免税店”提供了一站式消费,内地客所需要的商品都集齐,而这些商店大多不在旺区,租金低,所以售价相对较低。他强调,不是所有号称“免税店”的都有欺诈成分。内地游客可凭单据在14日内退回有问题货品,故有足够保障;即使标榜“免税”,只要货真价实便没问题。(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