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延长10月纳税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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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1:52 京华时报 |
作者: 赵鹏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鹏)每月1日至10日是本市国税局所属税种的纳税申报期,但是由于国庆长假,市国税局昨天透露,该局已经把2004年10月份的纳税申报期予以延期。同日,市地税局也透露要把各税种征期顺延7日。 其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申报期延长至2004年10月18日,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期则延长至2004年10月22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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