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依法办事,何来违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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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9:31 沈阳今报 |
惠铭生据10月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6日上午,深圳金宝通企业有限公司(深圳美芝海燕电子厂)3000多名员工声称工厂薪水太低,集体上路讨说法,造成市内北环大道双向交通及附近交通要道瘫痪4小时之久。事件发生后,深圳市政府和福田区政府的有关领导出面与员工们进行了长达30分钟的对话,最终促成劳资双方初步和解。 3000多名员工缘何走上街头堵路?很简单,为生存,为权益。在公司,员工每天要工 作12小时,每小时2.1元钱,且不包吃住,但老板每个月只给员工底薪230元。区区230元,在消费相对较高的深圳,员工恐怕连温饱都不能解决。还有个细节值得社会深思,即“员工们向厂方和有关部门多次反映,但一直未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对于企业的违法之举,员工先前向“有关部门”反映过,甚至是多次,但遗憾的是,“有关部门”没有依法行政,行使国家职能对公司的违法之举进行查处、纠正。于是笔者想:假如深圳的“有关部门”针对员工的举报,及时查处、纠正了深圳金宝通企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很显然,这次3000多名员工上街堵路的现象就不会发生。 最近几年,以暴力、甚至违法犯罪的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给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如有些民工以高楼、塔吊作为“谈判台”,动辄以自杀要挟社会,讨要工资;有的采取劫持、绑架甚至爆炸等恶劣的犯罪手段来“维权”,比较典型的如今年7月21日四川乐山峨边第一富豪———明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君明,仅因为6000元的债务,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被要债的一农民炸死。如在9月26日,被警方击毙的那位怀揣“炸药包”要债的姜云春等。假如这些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及时、有效得到“有关部门”的解决,笔者相信,这些恶性事件大多能避免。 我们在打击、谴责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是否也应反省一下这些不合法的维权方式。是否有某些法律被闲置了,有些行政部门没有依法行政?我相信,假如政府机关都能依法行政,整个社会都能依法办事,那还会有人以违法犯罪的行为维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