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出台酒类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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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10:35 每日新报 |
丁海军 据新华社电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为了构筑酒类流通管理长效机制,商务部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指导下,起草了酒类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规范两个行业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年内可望出台。 这位负责人说,加强酒类市场管理,必须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酒类流通管理长效机制。 加快酒类管理法制标准建设。年内将出台酒类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规范两个行业标准,同时,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借鉴国际通行管理模式,加快拟定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建立酒类流通信用档案。商务部以电子政务系统为依托,运用信息技术,以酒类、肉类、蔬菜三种商品为重点,建立了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系统,使之成为优秀企业的光荣榜、失信企业的黑名单、消费者的安全手册。 (丁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