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被判11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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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10:37 每日新报 |
《买卖房屋抵押轿车为手段行骗》后续张家民郭儒村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郭儒村】某建筑安装公司职工黄某,以买卖房屋和抵押轿车为手段,骗取他人117万元人民币。本报曾对此案进行连续报道。近日,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认为,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证据均证明,黄某确系为达个人目的,以虚构事实、编造谎言的方法,使当事人信以为真,自动向其交出数额较大的钱财,其行为侵犯了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以诈骗罪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