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沪人员有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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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6:31 齐鲁晚报 |
10月8日,来自浙江绍兴的高岳青、孙玉芳夫妇高兴地领到上海市居住证。当日,上海市开始办理来沪人员居住证,只要是在上海“具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的来沪人员,都可以按规定自愿申领居住证。领取居住证后,来沪人员可以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参加综合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按规定为子女申请在上海市接受义务教育等。 新华社记者 陈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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