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就业街道”有了评定标准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7:4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李灿)记者昨天获悉,目前全市已有近80%的社区成为充分就业保障社区,下一步我市将开展创建充分就业保障街道活动。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创建充分就业保障街道的工作意见(试行)》,对“充分就业街道”划定了新标准。 首先,各街道的劳动保障工作要有详实的电子台帐,能够客观反映辖区内劳动用工、劳动力资源、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状况。其次,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一次免费职业 指导、一次免费技能培训、三次推荐就业的“131”服务。街道辖区内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就业率达到90%以上。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只要不挑不拣,及时推荐上岗,确保双下岗双失业家庭在15天内至少有一人就业。辖区内再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续保率要不低于90%,养老金和失业保证金领取人员资格验证率达100%。要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开设“绿色通道”,每年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在10人以上,或街道内年生产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先进典型不少于两名。据了解,该评选每年一次,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将授予符合条件的街道年度荣誉称号,同时每两年对评选上的街道进行复核验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摘牌”。 (编辑 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