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高教助学金11日起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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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8:46 天津日报 |
刘平 本报讯(记者刘平)昨日从市残联获悉,为帮助更多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的学生顺利地完成高等教育,本市2004年度残疾人高等教育助学金将从下周一开始在市残疾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发放(咨询电话:83811518),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至2000元不等。 今年助学金的发放对象为2004年通过春季高考和普通高考入学的未就业残疾学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父母双残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健全学生;2004年已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父母双残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健全学生;200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且未领取过助学金的残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