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离婚率远高城镇 外出务工成农村“婚姻杀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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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0:22 新华网 |
新华网郑州10月9日电(记者訾红旗)在人们印象中,对农民而言,离婚应该是慎之又慎的事情。出人意料的是,河南省商丘市司法局近日对所辖法律服务机构的调查显示:去年1月至今年6月,该市所有代理诉讼案件中,离婚案件数量竟占六七成,农村离婚率远远高出城镇。众多离婚案件中,发生在有外出务工或者经商人员家庭的约占80%,离婚原因几乎都与外出有关。 调查情况还表明,造成农村夫妻矛盾的因素,第一是外出打工人员一般年收入在1.5万-2万元,经商人员更高,和在家乡的收入反差强烈,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造成夫妻关系不和谐;第二,农村离婚频率较高的年龄段为30岁-40岁,这一代人多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早婚,自由恋爱比例极低,感情基础本来就较差,其中一方一旦出走,便会重新审视恋爱、婚姻和家庭,给原有婚姻带来不稳定因素;第三,外出务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缺乏必要的沟通,久而久之感情疏远,很难经得起冲击。 从商丘市司法局的调查看,外出务工经商目前已经成为农民婚姻主要杀手,高离婚率使子女抚养和老人赡养成为农村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这就要求司法部门在加大普法宣传和道德教育的同时,根据新婚姻法合理调处,对于确属感情破裂的尽早促其离婚,对有过错方应在经济上进行制约,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和政府应该给农村家庭更多关注,基层政府组织应定期派员走访外出打工者家庭,及时掌握夫妻双方的思想动态,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更多家庭的破裂。(完)(责任编辑:吕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