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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节水办法结束质询 删除拒交水费将停水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0:2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9日电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网上征集意见活动于10月8日结束。此前饱受质疑的“四个月拒交水费将停水”的规定已明确取消。同时,调低了对超额用水的行为惩罚力度。

  据了解,在《办法》征求意见的草案中提到,用水户逾期4个月不交纳水费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停止供水。但这一条遭到众多市民反对。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一处的孔繁荣对媒体表示,因为市民对该条规定意见较大,因此草案中的这条规定被删除的可能性较大。有鉴于此,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最终确定决定不把该条文写进《办法》。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孙爱国称,在充分考虑了市民的建议后,对“超额累进加价倍数”问题做了调整。考虑到水价上涨后的实际情况和承受力,由原来的二倍、三倍,最高四倍,改为一倍、二倍、最高三倍的超额累进加价。

  从8月9日到10月8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在网站公开征集“节水办法”后,共有145位市民对此发表了意见。其中不少市民认为阶梯水价的定价幅度还应该再提高,以遏制水资源的浪费。(于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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