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了68个月奔驰公司被判赔偿2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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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1:04 汉网 |
旷日持久的深圳居民蔡壮钦状告奔驰公司产品质量纠纷案终于有了结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由于轿车安全带断裂加之气囊不能适时弹出,导致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奔驰公司应对其涉案车辆产品质量缺陷承担责任,赔偿受害人由此造成的物质和精神损失28万多元。这是中国大陆首例消费者状告奔驰公司胜诉的案例。 1999年1月31日下午,深圳居民蔡壮钦的长子蔡衍鹏开着奔驰S320轿车在广深高速公路 虎门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车子撞断护栏后坠入路下水沟,安全带断裂,气囊未弹出,蔡衍鹏当场死亡,同车两人受伤。事后,蔡壮钦认为,奔驰车安全气囊未弹出是造成孩子死亡的重要原因。在交涉一年无果的情况下,2000年1月,蔡先生将奔驰的生产商戴姆勒—克莱斯勒股份公司告上法庭(见2000年1月12日本报报道)。由于奔驰方面坚持要求以外交方式将起诉书送达德国总部,所以东莞中院立案后迟迟不能开庭,仅起诉书就送了7次。该案成为东莞中院碰到的最棘手的马拉松式跨国纠纷。(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