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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对外文件首用“(台湾)” 模式趋定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3: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9日电台“外长”陈唐山今日(9日)上午在与乍得外长亚玛舒所签署的所谓“联合声明”中,首次使用“中华民国(台湾)”称号。陈唐山对此称,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目前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已达成共识,未来对外文件有关“国号”的使用,将以“中华民国(台湾)”为常态方式。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当局对外使用称号问题,近来引发朝野重大争议,今日上午的 这份“联合声明”首次以中文及法文缮制,法文版本中关于“中华民国”的“国号”称呼,首次使用“中华民国(台湾)”。报道说,象征台湾当局往后对外称号,采用的模式已趋定调。

  据了解,此前台“行政院长”游锡堃在“访美”期间,曾提出“TAIWAM,ROC”,后来陈水扁也提出了所谓的“国号简称”称最好为“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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