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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上海居住证主动公开才能避免争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4:00 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天蔚

  虽然直到昨天,上海市才开始试点发放新的“居住证”,但是围绕《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却早已开始了激烈的争论。

  按照《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的阐述,实行居住证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来 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市人口管理,促进人口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而那些申领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则可以在子女教育、卫生防疫、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相应的权利。总之,无论是在宏观指导思想上,还是具体权益落实上,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对那些“来沪人员”而言,都是好事。

  而好事却引来不解甚至争议,重要的原因大约有两条,一是上海市有关方面对新办法可能引起的争议准备不足,没有主动引导舆论正确解读新制度的新思路;其二,则是部分媒体在维护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行为的强烈冲动下,却在一定程度上陷入望文生义、轻率议论的浮躁之中。在30多条的“规定”中,“三天以上要办证”却成了部分媒体的“首选”目标而大加挞伐。

  随着上海市新“规定”的实施推行,估计也不会再有什么变化。但围绕此事出现的争议,还是有可以总结的地方。其一,愈是在开放的社会中,媒体的地位和影响愈是敏感和显著,相应地也就要求媒体及从业人员,更加严谨、科学地行使其监督权力,力避望文生义、轻率议论,以致误导舆论;二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认识、熟悉开放的社会中,传媒与政府及社会舆论间新的互动关系,走出传统的信息垄断发布的模式,学会在尊重媒体权利与借助媒体实现信息有效传播之间,找到微妙平衡点。在开放的社会中,不但坏事不能藏着掖着以免被人识破,就是好事,也必须细细地向公众交代清楚,否则好事也可能被误读、误解或引起猜疑。譬如在对居住证制度的质疑过程中,固然有媒体浮躁的原因,但上海市新闻发言人9月1日的发布没有起到权威发布的作用,媒体却于一个月之后发出一片质疑之声,显然也和政府部门不了解媒体规律有着直接关系。

  况且,尽管上海市有关方面已经多次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但依然存在许多模糊信息未得到澄清。譬如对于“临时居住证”是否自愿申领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的说明。在《上海市居住证申办指南》中规定,“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都应当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其中的“都应该”办理与“必须”办理之间究竟有无区别,也是含混不明。而如果是“必须”办理,那么对于那些既不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也无力在旅馆住宿登记的“来沪”寻找打工机会的人员来说,“临时居住证”会不会变成事实上的“暂住证”?而一个既无上海户口,也无“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在上海究竟有无生活居留的权利?会不会被视为“三无人员”而受到某种限制?回答这些问题,当然比回答“居住证”办理条件敏感得多。但越是这种敏感问题,越是集中了公众舆论的最大疑虑,也就越需要政府部门给出明确回答。这也是开放的社会中,政府必须面对和适应的难题,与其被动应对,不如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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