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买头等舱票不能半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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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4:38 法制晚报 |
老军人状告航空公司 东航称已道歉 本报讯(记者付中)因为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没有按对伤残军人的特殊优惠价格卖给自己头等舱机票,现年50岁的退 伍军人徐先生认为东航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遂向朝阳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今天上午9时,该案在朝阳法院安贞法庭开庭 审理。 庭审现场 在庭审过程中,徐先生和东航公司方面的主要争论焦点在于对民航总局及发改委规定的理解上。东航公司的代理人认 为,文件规定的是“伤残军人可以享受‘普通票价’的50%优惠”,而在他们看来,“普通票”自然不应该包括头等舱票。 而徐先生则不这么理解,几次奔走,徐先生在法庭上拿出文件的复印件,并告诉法官,他曾经和发改委的人沟通过,发改委的 人并没有认为“普通票”不包括头等舱票。 在法庭上,东航的代理人感到自己很委屈。一位东航的女代表说,在徐先生提出异议的第3天,东航公司就派出代表 专门到徐先生家赔礼道歉,并告诉徐先生没有以优惠价格卖给他头等舱票,是因为文件规定不能卖。同时,东航公司还主动要 把徐先生的优惠部分机票款都返还给他。“所以,我们的服务态度可见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没想到还会招来官司。”而徐先生 认为,东航的工作人员虽然要退给自己钱,但听他们的语气,他们一直认为他们占理,主动给自己退款只是出于息事宁人。而 徐先生自己更想要的是个“正确的说法”。 案情回放 今年7月31日下午,老军人徐先生来到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北京营业部,想购买两张由北京飞往西安的头等舱伤残军 人优惠票。但售票人员告诉徐先生,根据公司规定,伤残军人购买头等舱机票不能享受优惠票价。对此,徐先生认为东航的行 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要求东航公司和东航公司北京营业部返还机票多收票款1580元,通讯费、交通费300元,精神损 害费5000元,并在中央级报刊上向自己赔礼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