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循环经济领域法规11月1日起在贵阳施行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4:54 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贵阳10月9日消息(记者王贵山实习记者张倩)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颁布了《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循环经济领域的法规。 贵阳市是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我国首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环保总局有关官员认为,这一条例的颁布和施行,为规范政府、企业在推进循环经济中的行为提供了法制保障,而不至于使循环经济成为为“政绩”服务的“花架子”。《条例》还规定,当地财政拨款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采购时要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再生利用产品。 循环经济强调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有效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谋求以最小环境资源成本追求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环境专家认为,当经济增长达到一定阶段时,对生态环境的免费使用必然达到极限。人类要继续发展,就必须转换经济增长方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并对被过度使用的生态环境进行补偿。 贵阳市副市长赵英明介绍,作为西部欠发达的资源型城市,贵阳市面临着资源逐渐枯竭、循环利用率低、生态环境脆弱的沉重压力,如果继续按现有的经济模式发展,城市随着资源枯竭而衰落并非危言耸听。此次 我国已在企业、工业园区、城市和省域四个层面上开展了循环经济的试点,但目前循环经济还没有形成气候。贵阳市循环经济法规的出台,必将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子。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金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