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对外称号首次使用“中华民国(台湾)”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4:59 中国台湾网 |
中国台湾网10月9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外交部长”陈唐山9日上午与乍得外长亚玛舒(Yamassoum)所签署的联合声明中,首次使用“中华民国(台湾)”称号。陈唐山声称,目前“行政院”内部已达成共识,未来对外文件有关“国号”的使用,将以“中华民国(台湾)”为常态方式。 台湾“对外使用称号”问题,近来引发朝野重大争议。陈唐山今天上午与乍得共和 国外交暨非洲整合国务部长亚玛舒签署联合声明,这份联合声明首次以中文及法文缮制,法文版本中关于“中华民国”的“国号”称呼,使用“中华民国(台湾)”,即“Republique de Chine(Taiwan)”。此举明示台“对外称号”采用模式已趋定调。据悉,最近岛内“独派”人物不断拿“国号”做文章。先是“行政院长”游锡堃在访美期间,曾提出“TAIWAM,ROC”(台湾,中华民国),后来陈水扁又称,“中华民国”最好、最贴近、最真实的简称是“TAIWAN”。 国民党政策会副执行长大陆事务部主任张荣恭甚至直指陈水扁在520演说的英文讲稿首度使用“TAIWAM,ROC”,是引发这波称号混乱的元凶。(潇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