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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出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5:4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雪梅) 继今年7月1日实行零售药店出售5种抗菌药物凭医生处方外,今天卫生部又出台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规范医生处方时合理使用这类药物,防止滥用。据悉,这在我国还是首次。

  据调查,抗菌药不合理使用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是过量使用,有新的就不用老的,还有的几种联合起来用。有调查显示:我国每年约有3万名儿童由于不恰当地使用抗生素而 造成耳聋,其中95%以上用的是氨基糖甙类药物。1998年的一个统计表明。仅不合理使用第3代头孢一项,就浪费卫生资源7亿元。而对抗菌药物的滥用更造成了细菌的耐药性。资料显示:一些细菌的耐药率已从1996年的1%上升到2002年的19%。

  从2001年11月开始,卫生部组织相关专家着手制定该“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此外,各大医院要建立微生物实验室,医生要根据细菌药物敏感试验选择抗菌药物。病毒性感染不能使用。即使是手术预防应用,该“指导原则”也分别规定了内科、儿科和外科的用药原则,如儿科就不宜用喹诺酮类的药物。另外,这一原则中还分别列举规定了急性细菌性上、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急性感染性腹泻和败血症等32种常见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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