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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产品保质3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1:59 东南早报

  早报讯 (通讯员刘晓玉记者黄耿煌)送去维修的商品,没有修好,维修方又要收维修费,这合理吗?

  谢先生是开店的,他有一台冰柜不能制冷,马上送往市区一家家电维修店进行修理。维修人员说可修好,维修费是100元。

  经过修理,谢先生取回了冰柜,但用不到一天,冰柜又不能用了,故障依然,这不明摆着没修好嘛。于是谢先生要求店方再次维修时,店方称无法修理好。事情没给人家办好,怎好拿人家的钱,谢先生要求店方退回100元修理费。店方却称只能退回一半,理由是在修理过程中,店方用了一些维修材料。

  12315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确认了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投诉台把理掰给双方:维修前,是经过店方检测的,双方事先已约好,店方承诺可修好,消费者也支付了维修费,商家应依照约定尽责。经修理后的冰柜仍不能正常使用,商家应承担责任,店方提出要消费者承担一半的材料费是不合理的。且《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规定,维修方应保证维修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事实清楚,理儿明了。商家退回消费者维修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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