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抓捕 窃贼跳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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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3:49 时代商报 |
偷盗乘客财物露马脚躲避抓捕 窃贼跳车了 近日,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一起火车行窃案,法院依法对罪犯朱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000元。 2003年10月15日晚,在金华西至沈阳北的1035次列车的15号车厢内,朱某(安徽人) 和身边的付某(盘锦人)聊得很起劲,付某连自己随身带了一部摄像机都告诉了朱某。16日晚11点左右,付某很想躺下休息一会儿,朱某见状,连忙让出了自己的座位。疲惫的付某很快就睡着了,朱某却将付某包内的摄像机等总价值6000元的物品全部纳入自己囊中。醒来后发现东西不见了的付某赶紧向乘警报了案。做贼心虚的朱某在见到乘警后神色慌张,乘警立刻对他产生怀疑,将他带到了警务室。来到警务室,朱某越想越害怕,他不顾火车正在行驶,纵身从窗户跳了出去,当场摔昏了。两小时后,苏醒过来的朱某找到一处加油站,同时请求了120救助。 滦县的急救中心在得知朱某是跳火车受的伤后,立即与中心的保卫科取得联系,保卫科怀疑朱某就是在火车上作案后跳车逃跑的嫌疑人,于是在17日早将朱某送到了滦县站铁路公安派出所,那双肮脏的手终于被铐上了手铐。本报记者吴丹 实习生关明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