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拟进入殡葬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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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5: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余卫强 “成都平原能否明确划为火葬区?民间资金能否打破垄断进入殡葬行业?设立殡葬服务机构需要哪些条件?”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民政厅获悉,《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 (修订案草案)》立法听证会将于今日上午举行。这是我省首次对我省殡葬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听政。来自全省各地的二十多名社会各界代表将在听政会上限时发言,并递交书面材料。 据悉,1996年10月14日制定的《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目前正在进行修订。为广泛听取公众对该条例的修改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民政厅于9月初面向社会发出公告,公开征集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根据报名情况,选取了二十多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正式的听政代表。代表来自成都、泸州、苍溪、大英、三台、仁寿等地。至昨日下午,代表已经报到,并入住指定酒店。由于听政会只有半天时间,会务组要求,每位听政者发言限时5分钟。 昨日下午,记者在代表入住的酒店看到,代表们一边报到一边开始争论该条例的有关内容。民间资本进入殡葬行业成为讨论中焦点中的焦点,民间资本进入该行业将打破过去的国资独家经营。来自我市的市殡仪馆馆长杜永慧是听政代表之一。他说,民间资本进入殡葬行业后,肯定要重新划分该行业经营服务市场,原有的殡葬服务机构会受到一定影响,形成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广大丧家将成为直接的受益者。 听证3项核心内容 据悉,《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修改的需要听证的主要内容为:“火葬区划分标准怎么定?民间资金如何进入殡葬行业,采取什么方式及监督管理?设立殡葬服务机构有什么条件?” 据悉,现行条例对火葬区划分标准为人口稠密和交通方便的区域为火葬区。拟修改增加标准为: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为火葬区,明确成都平原为火葬区。 过去殡葬事业属于不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新条例拟增加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殡葬事业,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社会公共墓地是社会殡葬服务机构。经批准后新建殡葬服务机构或殡葬服务机构改变投资主体,由民政部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举行招标、投标或拍卖。 现行该条例没有对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社会公共墓地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修订的该条例规定: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社会公共墓地应符合省政府批准的规划,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环境保护标准,三者占地面积分别不少于20亩、10亩、50亩等。 另外,修订的该条例还规定了殡葬服务机构的所有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并由丧家自主选择,不得限制丧家自备自带殡葬用品,也不得强制提供服务项目和推销丧葬用品。殡葬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不得刁难死者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