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变态恶魔张青香昨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7:02 北方晨报

  本报讯杨力记者常琳报道昨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由省高法下达的对故意杀人、强奸犯张青香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宣判后,张犯被带到刑场执行枪决,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附近居民终于结束了长达7年的噩梦。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张青香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4人死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又采取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多人,构成强奸罪,并在强奸过程中致重伤、轻伤各一人, 故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公判大会前,记者在法庭羁押室内,隔着铁窗采访了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张青香。当时他脸色苍白,头发也花白了不少。对于记者的提问只用“是”、“不是”等几个简单的字来回答。记者了解到,被捕前,张青香靠种南果梨每年都有9000多元的收入,家庭也很美满,是邻居们眼里的“本分人”。最后记者问他此刻最想谁时,他低下了头默不作声。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国青闯入亚青赛决赛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中国高官参加七国会议
海军音乐剧《赤道雨》
你最喜爱大学校徽评选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