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土地开发经费有保障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7:40 潇湘晨报 |
本报讯 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相关单位将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 该资金将专项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其中,70%留市州、县市区使用,30%集中到省使用。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是指地方政府出让土地取得的出让纯收益的平均值。我省明确将用于农业土地 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对挪用专账资金的,省有关部门将予以追缴,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记者 储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