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抗菌药有了指导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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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7:44 潇湘晨报 |
本报讯 我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昨日发布施行。 昨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分别就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原则、制定合理用药方案及管理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要求。“《指导原则》出台,将大大减少药源性疾病发生率、降低不合理医药费用,能最大限度地挽救病 人生命,这对医务工作者和病人都是福音。”省卫生厅助理巡视员、医政处处长刘君武说。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医师在用药习惯和用药种类上有一定差异,加之患者间的个体差异,因此指导原则只作为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性而非强制性要求。记者刘少龙实习生 肖 欢 谭 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