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将实行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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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0:0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根据卫生部等近日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将实行分级管理。 《指导原则》要求根据抗菌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和适应症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类、限制类和排除类三类。非限制类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实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类抗菌药物是需要根据患者状况、人群、适应症或药品处方量等进行限 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排除类抗菌药物是指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对上述三类抗菌药物进行不同处方管理。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9日联合向社会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内容。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分别就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原则、制定合理用药方案及管理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要求,同时列举了一部分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注意事项及导致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原则,以指导医师提高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防止滥用抗菌药物,减缓细菌耐药发生的速度和几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