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采访被拒记者可告“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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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1:5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我国正在起草政务信息公开法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一部具有全国性法律效力的“政务信息公开法”正在起草之中。该法一旦颁布,行政机关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如果拒绝向媒体和大众透露行政行为信息则要承担———违法责任。新闻媒体可以依据该法将行政单 位告上法院,由法院强制其公开政务。 此信息一出,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有人认为,“政务信息公开法”会对监督政府、获得知情权乃至媒体如何更好地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纽带和桥梁等方面都会比以往有一定的进步,是一件好事。 但也有人认为,“政务信息公开法”的起草,目前条件还不成熟。该法出台之前,需要有一套程序上的规定保证信息公开能够公平、公正的实施。从而成为法律界争论的焦点话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莘认为,虽然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知情权,但是从现在所处的国际环境来看,我国政府已承诺对公民的知情权有所保障。 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王宇说,从新闻媒体角度讲,“政务信息公开法”的起草是件好事。这样一部法律对监督政府、获得知情权等都会比以往有一定的进步。但是还应在“政务信息公开法”中,将什么理由可以拒绝、什么理由不可以拒绝细化。 据法制晚报王巍牛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