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骑车人 北京司机被免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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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2:10 汉网 |
2日,北京市通州区交通支队开出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骑车斜穿公路的米某被货车撞死,但货车司机不承担事故责任。 8日下午,在事发地点,记者看到,事发公路中间没有标明黄线。据死者的同事介绍,8月30日7时许,她和米某骑车回家,当时米某单骑斜穿公路时,一辆小货车驶过来,将米某撞倒。米某没过几分钟便死亡。事故发生后,通州区交通支队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8月 31日,清华大学汽车研究所鉴定撞车时货车的速度约为每小时59公里,而自行车的行驶速度无法推断。9月9日,北京市机动车检测场对小货车进行检测表明,小货车脚制动、手刹等均合格。10月2日,通州交通支队认定米某因违章骑车进入机动车道承担全部责任。北京公布新交法听证报告 建议细化机动车责任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实施<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报告。其中,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细化,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只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则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