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建议厦门燃气总公司将退用户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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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2:36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审计局获悉,厦门市燃气总公司已采纳审计局提出的审计建议,将向该公司两万多户用户退还总额一千多万元的管道空混气建设费差价款。 据了解,厦门市燃气总公司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在岛内一些居民片区进行气源转换。在市政府和物价部门未核准价格时,按高层住宅每户3950元、多层住宅每户3550元,向用户收取管道空混气建设费。 今年上半年,审计局在对厦门市去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物价局已于2001年核定管道空混气建设费统一按每户3000元收取,差价款由厦门市燃气总公司退还给用户。 据审计局有关人士称,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种种原因,不予提供相关的票据和资料,截止审计时仍有22150户、1000多万元差价款无法退还给用户。 管道空混气建设费差价退还工作牵动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此,厦门市审计局依照有关法规,向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审计建议,要求燃气总公司采取措施,拟定一套易于操作的退款实施方案,在一定时限内将建设费差价款予以清退。 据悉,厦门市燃气总公司已在国庆节前向市物价局呈报退款方案并已获批复,厦门市相关用户可于本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市燃气总公司,领取1996年~2000年期间预交的差额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