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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公务交通费不宜按级别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5:07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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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朱述古

  成都市武侯区本月8日正式启动了全区车改计划。除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如执法车)以外,现有公务用车全被估价处理给私人,各单位不再配公车。取消公车后,该区将按照职务等级每月发放公务交通费。正局级官员每月公务交通费1600元,逐级递减,一般干部每月400元。节约归己,超支自付。(10月8日《华西都市报》)

  公车改革是党政部门时下很热门的“新政”,也是公众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应该肯定,成都市武侯区取消公车,对公务交通实行货币化管理方式,有助于节约行政成本,减轻公共财政的负担。但我以为,对公务交通具体数额按职务等级区别对待,并未真正把握住公务交通改革的实质,有可能将公务交通改革引入误区。

  级别高的领导公务交通支出比级别低的领导乃至普通公务员多达数倍,意味着高级别领导参与公务交通的时间多、里程长、支出大。不必讳言,这种逻辑事实上是站不住脚的。机关中下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处理实际问题的往往并不是级别高的领导,而是从事具体行政事务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包括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员。对单位主要领导而言,他们更多的工作是听取汇报、安排任务和制定决策。既如此,以级别高低自多而少地发放公务交通费,实际上是损不足而补有余;并且,从这种分配方式中我们依然可以发现级别越高、占有越多的特权主义影子。

  顾名思义,公务交通费用是用于公务交通所发生的费用。从实事求是的态度出发,无论对于正级局官员每月的1600元,还是一般干部的400元,如果没有因公外出,公共财政就不应该支付。同时,机关公务员每月因公外出的花费不可能是相同的,按月定额发放明显有削足适履之嫌。但从武侯区的管理办法看,不管是否因公外出,公共财政都得把这笔钱发放到干部职工手中,并且每月都能领到少则400元多则1600元。由此,我们不由得不怀疑,这笔钱到底是公共交通费,还是巧立名目发放的福利呢?

  再者,“节约归己,超支自付”的管理办法,也可能使官员规避因公外出的机会。因公外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不仅车马劳顿还要自掏腰包,怎比得上在办公室里一杯茶、一张报、一包烟,到月底还有丰厚“回报”划算?如果乐于深入基层的公务员反而要承担更大的经济支出,又怎能转变机关作风、调动机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积极性?

  公务交通改革的实质,是打破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确保公务交通支出用于“公”,而不是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取消公车并没有错,公车改革货币化也有值得肯定之处,但要真正实现公务交通费姓“公”,就必须建立一种公正、高效、能够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的新机制。为此,我们期待有关方面出台更周全、更科学的公务交通改革措施,而不是简单地按月、按级别支付公务交通费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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