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夫妇“中国式离婚”法律与现实冲突年起诉次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0:02 华夏时报 |
本报讯89岁的大爷赵世强与其七旬老伴郑英华已经分居10年。为了离婚或要求生活费,二人共向法院起诉了11次。老年再婚好景不长1989年,时年74岁的赵大爷同59岁的郑英华结了婚,双方都很珍惜这份姻缘,但从1994年他们便分居至今。赵大爷住到了自己的大女儿家中,郑英华因无亲无靠,只得租住了一间公房,赵大爷每月给郑太婆200元钱。但时间一长,赵世强大爷感到有些吃力。 为离婚10年起诉11次从2002年起,赵大爷两次到青羊区法院起诉,要求与郑英华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赵大爷不服,上诉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维持原判。 今年3月26日,赵世强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到青羊区法院起诉,坚决要求与郑英华离婚。郑太婆认为自己年事已高,而且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所以不同意离婚。据了解,在这10年里,二人共计11次向法院起诉。(谢李礼) 四川精济律师事务所陆希平律师认为,这个案件里包含着法律与现实的冲突。假如判决离婚,郑英华老人无生活来源,又无子女照顾,将会给社会造成一定负担;假如判决不离,对赵世强而言,又违背了《婚姻法》“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原则。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