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20万元拒不支付 21位民工告赢工程承包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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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0:09 大众网 | ||||||||
大众网济南10月10日讯(记者董震通讯员李明君田付文)山西某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高速公路的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由于分包商未能及时将工钱支付给民工,被21位民工告上法庭。济南市中院近日终审判决分包商偿付民工工资20余万元,山西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999年,山西某公司承包某高速公路的部分施工工程,同年3月,该公司与平阴县的韩
法庭审理认为,韩某不具备从事公路及桥梁施工的相关资质,山西某公司与韩某签订的分包合同属无效合同,韩某作为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民工工资的偿还责任,而山西某公司作为无效合同的发包人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韩某偿还民工工资20余万元,山西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公司不服,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