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局曝光七起食品安全违规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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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3:01 东方网 | |||||||||
6月初,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依法对湖南高桥大市场同利发食品批发部经销不合格乳饮料进行了查处,依法没收不合格饮料4040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万元。 案件二:焦亚硫酸钠加工竹笋 6月15日,麻阳县工商局锦和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官塘村一弃用的小学内查获用焦亚硫酸
案件三:违规经营劣质奶粉 今年上半年,益阳市工商局赫山分局先后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他们在兰溪镇一些个体工商户商店、超市等处购买的“圣王”、“心连心”、“盖天力”等奶粉喂养婴幼儿,引起营养不良,遂立即展开调查,在查明情况后,认定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于是将此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四:生产变质猪脚 7月14日,芷江县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会同卫生防疫等部门查出一食品加工厂生产过期变质的肉制品(猪脚),查扣变质猪脚80余箱,案值2万余元。 案件五:食用酒精加自来水兑劣质白酒 8月15日,冷水江市工商局公开销毁劣质散装白酒2350余公斤,这批劣质白酒是一地下酒厂租用一处废弃厂房,将食用酒精和自来水勾兑,再掺入色素加工而成。 案件六:违法加工公母种猪肉 8月25日,涟源市工商局马家境工商所在检查中发现该市湘沪华鑫肉类油脂有限公司将未经活体检疫的公、母种猪予以宰杀并加工成冻猪肉。随后,涟源市工商局依法查封库存冻猪肉8.87吨。 案件七:超范围生产食用焦亚硫酸 祁东县工商局在8月份开展的黄花菜市场检查中,对该县长城化工有限公司超范围生产食用焦亚硫酸钠案进行了查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现场封存库存的焦亚硫酸钠2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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