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又调高了6次调整这回幅度最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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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6:31 都市快报 | ||||||||
都市快报讯10月1日起,浙江调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共4档,分别为每人每月440元、510元、560元、620元,比此前提高了50元到100元,是先后6次调整中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3.8元、4.4元、4.8元、5.4元。省内各市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其中一档作为当地
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2年至少调整1次。从1994年第1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起,浙江已6次调高,此次调整就是在去年9月的基础上作出的,调高后与珠三角大致持平。时隔1年再次调高,主要是浙江经济发展较快,根据经济发展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顺理成章。对此前浙江因民工荒提高最低工资的说法,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陈秀庆处长说,两者没有直接关系,但工资水平提高后,对吸引周边劳动者来浙江务工有好处。 (记者徐芳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