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会议纪要”岂能超越国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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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9: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决定自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应当说,迄今为止,大多数地方政府和学校能够认真执行这一新的教育收费制度,从而赢得了群众的赞许。但是,也不可否认,有个别地方未能落实“一费制”,并造成很坏影响。 据新华社10月8日消息,正当全国各地普遍落实“一费制”之时,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 党委、政府却召开会议,并下发“会议纪要”,决定由学校向小学一年级新生收取“普九”借资,每人120元。记者了解到,从1996年起,白羊镇政府就开始委托学校向学生收取“普九”借资,“用于解决镇属学校完成‘普九’任务所需软、硬件”。统计显示,当地白羊小学已通过这种方式累计借资12万多元。问题还不止于此。有政府“会议纪要”撑腰,白羊小学便伸长了手,巧立名目,向农民子弟乱收费,群众意见很大。镇上一位老乡告诉记者,今年他的小孙子到白羊小学上一年级,一次性就交纳了1600多元,这还不包括校服费、热水器费等。 一级地方党委政府的“会议纪要”,充其量只能算是“内部文件”,绝对不允许超越国家政策。国家有关部门已下文要求实行“一费制”,作为地方政府本应无条件地执行,而白羊镇却无视国家政策规定,我行我素,以自己的“会议纪要”代替国家的“一费制”,这显然是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而如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绝非个别现象。在一些人眼中,国家和上级的政策规定,凡适合我的“胃口”的,就执行,否则,就找出种种借口进行抵制,拒不执行。有的不敢或不便公开出台文件规定,就利用“会议纪要、内部规定、口头传达”等方式,对抗上级规定。有的或明或暗地出笼“土政策”,致使中央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搁浅”。如此这般,地方利益可能暂时得到些“实惠”,可群众非但没有受益,反而深受其害。不仅如此,这种做法很可能会损害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以及党群干群关系,降低当地政府的威信。 这种对待“一费制”的态度和做法,不仅仅是一个有关教育乱收费问题,而且反映出一级党委政府的政策观念、大局意识和决策水平问题,是一个能否与中央保持一致、保证政令畅通的问题。试想,一个地方有这样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央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如何贯彻落实?群众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如何让百姓得到实惠?又怎能担当起依法执政、造福一方的重任? 维护政策权威,保证政令畅通,是一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的观念,且必须见诸于行动。在这一问题上,任何地方都不可以种种“客观理由”打折扣、求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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