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繁华街区禁乞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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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0:09 生活报 |
陕西西安市有关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告,对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严禁在繁华街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等区域流浪乞讨。 《通告》中明确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严禁在党政机关、繁华街区、交通要道、旅游景点、城市广场等区域流浪乞讨。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尾随纠缠、拦截路人强行乞讨的,应当予以制止,被讨要者有权拒绝救助。 (新华社电)(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