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参与支持“红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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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3:52 今晚报 |
本报讯(记者孙诚)今年是中国红十字会成立百年。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和市红十字会共同举办纪念《天津市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颁行十周年座谈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长彭珮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俞海潮,副市长、市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张俊芳,市政协副主席赵克正,老同志钱其璈出席。彭珮云、俞海潮、张俊芳分别在会上讲话。市红十字会理事、区县人大常委会、区县红十字会专职干部100多人出席。 10年来,天津市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充分发挥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三救”工作。救灾工作方面已初步建立起了全市性的红十字备灾救灾三级应急网络,市红十字会建立了备灾救灾中心,区县建立了红十字会备灾仓库,街道、乡镇建立了153个红十字募捐站。几年来,为十几个省市灾区和本市受灾区县提供救灾款物达2600多万元。 市红十字会还与有关方面合作,开展了公民志愿捐献遗体工作。由市红十字会从1995年开始实施的“百老百小博爱社会工程”,连续10年救助特困人群达十几万人。 座谈会上,彭珮云对10年来本市红十字会所取得的出色业绩给予高度评价。她指出,《红十字会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红十字会事业的重视和支持。这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是中国红十字会的立会之本,治会之纲。 她希望,各级红十字会一定要抓住机遇,进一步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和支持,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及其实施办法,使全社会都了解《红十字会法》和天津市实施办法,争取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