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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交通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9:59 河南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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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方案》共九章二十六条,内容主要包括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交通应急工作中的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的预防和准备、应急信息报告、应急处理、交通应急准备、应急运输的车辆及人员配置、检查和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

  《方案》规定,当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或对地区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时, 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在接到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向上级交通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要采取措施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运输人员及所需药品、粮食、设施、设备等紧急物资的及时运输,协助各级政府紧急调用有关人员、车船及相关设施、设备,承担紧急运输的车辆凭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在我省境内免交通行费并优先通行。

  《方案》同时规定了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配置标准:50万人以下的地区要配备20辆5吨货车、20辆30座以上的客车,每增加50万人口增加相应的货车和客车数,车辆等级必须达到一级、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运输保障队伍应由综合素质较高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乘务、带队人员组成。对瞒、缓、谎报突发事件和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紧急物资运输等行为,《方案》规定了对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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