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评比名单网上公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0:56 新京报 | ||||||||
反映情况可来访、来电,市教委德育处负责接待 本报讯 (记者王荟) 从昨天中午12时开始,市教委将拟表彰的北京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面向社会公示,公示自2004年10月11日12时至10月14日12时结束,为期3天。
反映情况的集体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由市教委德育处负责接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以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反映中涉及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要事实清楚。同时,对匿名信、来电和来访或无实质内容的反映,不作调查。 工作人员强调,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而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待单位和个人也会严格保密。 市教委已经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相关的名单。公示接待电话为51994847、519948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