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7天7起旅游投诉 旅游局均已着手调查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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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1:5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郑建卫)近日,记者从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了解到,今年“十一”黄金周,该所共接到游客投诉7起,投诉案件数量较“五一”有大幅下降。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邢文海所长介绍说,过去旅游投诉的热点集中在旅行社延误或改变行程、不认真履行合同、导游服务不规范等方面,而今年“十一”黄金周的7起投诉中,针对旅行社服务的只有3起,对旅游景点的投诉有4起,对景点的投诉首次超过对旅行社投诉
对景点的4起投诉分别为:张女士的儿子在省会某大型戏水场所游玩时负伤出血,张女士找工作人员要求处理,但工作人员不予理睬;王女士投诉正定某景点导游私自收取费用,且存在欺诈行为;冯先生在平山某某山游览时多买了一张门票,要求退票但管理处不给退;北京的王女士自驾车到赞皇县某著名景区游览,在收费站入口处遭到着公安制服人员的无理拦截,且对方态度蛮横。对于以上投诉,旅游局正在调查处理。 对旅行社的3起投诉分别是:许峰等51名游客由省会6家旅行社组织到西安旅游时,由于旅行社降低服务标准而与其发生纠纷,所有游客集体到质监所投诉,并要求返还因旅行社服务质量问题而多付的4700多元,对此,质监所已及时协调处理,4700多元已全部返还给客人,游客满意返回;李先生随某旅行社组织的团到驼梁旅游,途中车速太快导致他和另外一名游客受伤,游客提出由旅行社赔付医药费用,而旅行社不予赔付全部医药费,引起纠纷,市旅游局正调查处理;孙女士与某旅行社达成口头协议准备出游,而该旅行社又撕毁协议,孙女士认为旅行社不讲信誉,要求赔偿,质监所已责成旅行社向游客赔礼道歉,鉴于没有发生经济关系不予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