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诉讼法将“大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2:03 东南早报 | ||||||||
犯罪嫌疑人拟改保释为主 早报讯证人无故不出庭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建立保释为主羁押为辅的制度、抽象行政行为和教育权、劳动权列入行政受案范围,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10月10日就修改三大诉讼法提出的部分意见。据悉,我国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这三大诉讼法将作重大修改,第十届全国人大已将其列入了立法规划,有望在五年内完成。(欣华)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