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袭警暴徒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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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2:25 京华时报 | ||||||||
作者: 郭晓明来源: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昨天,殴打执行任务民警的7名卖淫组织者在大兴法院受审,主犯樊大明、高春海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9年,其他5人被判处1年到7年徒刑,附带民事赔偿被袭民警孙凤和25万余元。
昨天,孙凤和的家人在得知判决意见后认为判决应再重些。“他们把弟弟打得太厉害了。”大姐孙凤英说。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孙凤和表示尊重判决。他说,自己现在半边身子仍行动不便,看着病房换了一批又一批病人,只有自己还不知何时能出院。但他现在每天坚持训练,因为希望伤愈后能继续做警察。案件回放 去年12月4日,高春海等人持镐把、铁锤等物,在旧宫镇吉庆市场内,对正在依法查处卖淫嫖娼的红星派出所民警孙凤和等4人进行殴打,孙凤和受重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