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赔偿办公楼设灵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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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2:25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通讯员王斌)当司机的丈夫在工作中遇车祸死亡,迟迟未拿到赔偿的李某将丈夫骨灰盒摆到了丈夫生前所在公司。昨天,顺义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立即将骨灰盒取走。
2月15日,李某丈夫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此事故的赔偿案目前正在法院审理。李某不等案件审结,就找到丈夫所在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迟迟未解决,6月5日,李某将丈夫的骨灰盒摆放在公司办公楼的门厅处燃香祭奠。公司职员为此议论纷纷,公司以李某影响经营为由,要求法院判令李某取走骨灰盒和香炉。 法院认为,发生车祸应通过合理途径解决,李女士的极端行为已妨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故一审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