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评论:遏制交通腐败 检察院需防患于未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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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4:06 中国广播网 | ||||||||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大提速,基础设施建设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一些诸如架桥筑路等大型的土木工程中,一方面,国家投资或融资的数额特别巨大,另一方面,由于制度层面上尚不健全,或者虽有制度但在落实和监督上疲软无力,架桥筑路便成了许多人垂涎三尺的肥肉。对施工单位来说,只要能够取得承包、承建权,自然财源滚滚来,而对建设单位以及某些手握大权的领导来说,只要收点回扣,或者在资金上动点手脚,刮点油水就能暴福,于是乎一些不法的施工单位、包工头们纷纷向建设单位大肆行贿,而某些意志不坚定的主
面对如此情形,老百姓不禁要问:“难道非得等到出现事故、造成损失才能发现问题、引起重视吗?难道就没有从源头上预防这些腐败的方法?制度何在?法律何在?” 对于老百姓的拷问,我们不得不从法律层面进行深刻的反思,并积极探索在此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与青岛市市区公路管理处在修建莱青路102K—110K挡土墙工程中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洁自律措施、引导工程双方签订了《廉洁自律责任书》、在工地上设立举报箱、工程开工之前由分管检察长结合全国工程建设领域及交通建设方面发生的案例给市区公路管理处有关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上法制教育课以及对施工中的重要物资设备采购、资金拨付、工程质量验收等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重点环节配合市区公路管理处进行监督检查等方法,有效地防止了工程施工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市区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中没吃施工单位一顿饭,因为自身清正廉洁,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能够理直气壮地将不合格的挡土墙推倒了好几次,让施工单位重新施工,使该工程成为全优工程。以至市区公路管理处的领导高兴地说:“工程顺利完工,工程质量全优,检察院功不可没……今后每一个工程项目一定要请检察院参与进来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确保工程的‘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李沧区检察院的这一做法,为我们预防基建工程中的腐败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莱青路102K—110K挡土墙工程,可谓是检察系统在基建工程中预防职务犯罪的“样板工程”,值得我们去借鉴。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金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