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钱劫匪动了“恻隐之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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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4:13 天府早报 | ||||||||
一审被判死刑,劫匪以“在现场为受害者留下2000元医药费”为由提出上诉要求轻判,省高院维持原判 早报讯(记者黄旭阳)3年期间,王廷伟等7个职业抢匪结伙抢遍成都市8个区市县,7人涉案金额累计达145.49万元。其中何斌不服一审死刑的判处,上诉到省高院,理由是他对受害人“大发慈悲,有立功表现”。近日,省高院已核准了王廷伟等4人死刑,另两人被判死
抢匪留钱让她看病 2001年10月7日凌晨2时,金牛乡瓦子村。突如其来的撞门声打破了一村民家的宁静,女主人被惊醒,门外刺眼的电筒光让她睁不开眼,恐慌的她立即叫醒丈夫一起死死抵住卧室门。接着是几声清脆的“哐啷”声,门上的玻璃被铁棒打碎,划伤了夫妇俩的鼻子和手背。 几个蒙面抢匪分别持刀、铁棍冲进卧室。抢匪用男主人身上的睡衣带将其捆住,并用刀威逼女主人下楼开保险柜,柜中的2.6万元现金被他们一抢而空。在反抗中,夫妇俩均受到抢匪的伤害。抢匪离开时,夫妇俩哀求道:“我们都受伤了,你们多少留点医药费。”其中一抢匪居然动了“恻隐之心”,将2000元甩给躺在血泊中的女主人,并让她去看病。 参加这次抢劫的是王廷伟、何斌、唐文平、吴勇、雷八娃(另处),退钱的抢匪是何斌。 3年抢了上百万元 在1999年9月13日至2002年10月17日期间,王廷伟等7人犯下的抢劫案,仅省高院审理查明的就有17起。其作案特点是:蒙面、入室、持刀棍、戴白手套。据统计,在王廷伟等人组成的抢劫犯罪集团中,涉案金额最少的胡代友为3200元,最多的王廷伟为34.57万元,7人累计涉案金额高达145.49万元。 罪大恶极不能从轻 何斌对一审被成都中院判处死刑表示不服,上诉到省高院,理由是他对受害人大发慈悲,留下钱让他们去医治;并说自己在另一次抢劫中也有类似“善举”———主动叫受害人把电话留给他,以便让受害人到指定地点取回自己的汽车。何斌的说法得到了受害人的证实。 省高院认为何斌上诉理由成立,但因罪行极其严重不能从轻。国庆前夕,该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即林小军、董华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胡获刑15年并被处罚金2万元,同时核准王廷伟、何斌、饶能彪和唐文平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