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致富”专抢“破烂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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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5:47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杨力记者常琳报道蒋某为快速“致富”铤而走险,对外地来海城的收购废品人员频下毒手,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伤的恶果。近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蒋某提出上诉。 43岁的蒋某是黑龙江人。今年1月10日15时许,蒋某以卖铁、铝为借口将收购废品的于某骗至海城市热电厂北侧稻田地一废弃井房内,并用砖头打伤于某的头部,抢走人民币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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