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杀人主犯一审判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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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6:18 时代商报 | ||||||||
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平县一家药厂的原经理徐冬泽指使他人报复伤害同事一案进行了宣判。法院宣判刘佐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徐冬泽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韩超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他人15年、9年不等。宣判后,只有刘佐财上诉。 被害人刘某是康平县医药公司原经理,与被告徐冬泽原本是同事,而且关系不错。但
此后,韩超找来韩庆海、周志南、李英明、刘佐财等人,预谋怎样“教训”刘某。2003年12月4日19时许,他们终于在西环路附近的东北大药房门前将刘某当街堵住。刘佐财绊倒刘某后,用刀连刺刘某四五刀。李英明抡起棒球棍,打中刘某的腿部。见刘某满身是血,李英明和刘佐财迅速逃离现场。而胸部被刺破裂的刘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去年12月中旬,几名被告相继被警方抓获。主任记者 刘冬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