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私刻死人章骗取优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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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6:37 北京青年报 | ||||||||
江西 新华社南昌10月11日电 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私刻已故优抚对象的印章、替亡灵继续享受优抚和经办婚姻登记多收费的方法,上饶三民政干部共同贪污优抚款、婚姻登记费用2.7万多元。原江西省上饶县某乡民政所干部朱仙凤和刘方荣、谢国彪三人近日以贪污罪分别被上饶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1年12月,由被告人朱仙凤经手先后雕刻30位已故优抚对象的私人印章,领取国家财政拨付的优抚款共计26514元归己有。在民政所日常办理婚姻登记时,他们又多收取婚姻登记费用18770元,两项合计45284元,除用于民政所开支14232.2元外,其余钱款三被告人平均分得。另外,朱仙凤在任民政所出纳期间,在办理结婚登记和办理养老保险时,自购收据收费9005元,将此款据为己有。 作者:李美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