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驾被抢走两局长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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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6:58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浙江省瑞安市纪委近日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发出“处分决定”: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委书记彭某和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林某,因违纪公车私用,结果遭歹徒抢劫,公车至今尚未寻找回来,致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害,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公车被劫所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赔偿。
今年6月14日晚,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委书记彭某,违反上级党政部门有关规定,自行驾驶本局的一辆本田公务轿车,并将车停放在瑞安市体育中心门口。当晚10时10分许,当彭某准备驾车回家时,遭歹徒抢劫,车和人都被劫走,身边所带的手机钱物也被抢,人也被捆缚起来丢到边远的山坳里。 今年9月23日晚,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林某也违反上级有关规定,自行驾驶帕萨特公务轿车,并将车停放在市区万松路邮政局旁边的马路上。当晚9时40分许,林某准备开车回家时,被歹徒连人带车劫走,后把车子开到郊区一偏僻处,搜走了随身携带的手机、手表和钱等物,然后把人捆缚起来抛到涂园里,车子被劫走。据温州晚报 | ||||||||